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校“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星期一)。
二、推选范围
“最美大学生”从全校全日制所有注册的高职学生中推荐。可推荐荣获过往届全国全省全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全省优秀大学生”的学生。
三、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推荐人选,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最美大学生”1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评选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要确保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和事迹真实可靠。
(二)推选评审。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人通过查阅材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考察,结合推荐对象现场展示情况,评选出入围名单。
(三)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宣传发布。发布评审结果,在学校官方媒体通过发布先进事迹等形式广泛宣传。并择优向省教育厅和省委宣传部推荐1名“最美大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学生工作处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遵纪守法、业绩突出。
(二)“最美大学生”的推荐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1)和事迹材料。报名表请勿改动格式或在文档中插入图片。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所获荣誉、电子版证件照和生活照等内容,字数2000字以内。主标题和正文内容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大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格式为JPG。
(三)请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6:30前将学院公示材料、报名表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未盖公章或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敖彬娜
联系电话: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