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根据《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个人自评、班级民主评议并公示3天、二级学院初审并公示5天,学生工作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测评程序进行复核,拟确定张征等6901名同学(详见附件)的综合素质测评认定结果有效。
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到2024年9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公示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异议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及书面材料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推荐上报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85881
附件: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