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2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劳育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学校成立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郭云龙、李善华

副组长:王维、杨敏捷陈晓敏

 员:苏兵兵、陈德欢、马旭、何新东、蒋林洋、姚常红、土巨鸿、黄哲、钏文凭、朱昱霖、文涛、张捷、李梦丽、张佳胜、起鹏、陈威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日常事务。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具体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各班级在二级学院指导下,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具体名单报二级学院备案),负责本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

2024级新生以外的全日制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三年制大专学生

三、认定办法及程序

各二级学院按照《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3)规定的程序执行。

四、材料上交时间

班级组织学生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1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二级学院初审并填报《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2024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202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在评审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测评条件,规范测评程序,同时各班级要组织专人对测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上报。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加分,原则上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初步认定;扣分材料可由学生本人、辅导员(班主任)、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提供。

(三)各二级学院须参与并指导学生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工作,严格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测评及认定结果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代表签字确认后,报二级学院初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四)综合素质测评材料不齐、不符合认定要求或未按时提交的,学校将按程序认定为综合素质测评分为0分,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认定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二)此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结果将作为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推优、党员发展、专升本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测评结果归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工作处将专项对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认定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严亚平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附件:

1: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汇总表

3: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4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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