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4届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 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学校决定启动2024届毕业生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建立学校领导带头,全体教师参与的 “1333”帮扶机制,落实 “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相关要求。
二、联系及帮扶对象
(一)联系群体:学校2024届毕业生重点群体;
(二)帮扶群体:学校毕业生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高职扩招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等毕业生。
三、联系及帮扶措施
(一)全员参与,联系帮扶就业。建立健全重点群体毕业生联系帮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帮扶,全校教师联系帮扶重点群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分班包干、落实到人”的重点群体帮扶责任制。全体教职工要对接到每一位重点群体毕业生,压实责任,确保就业政策、招聘信息、就业服务等帮扶不断线。
(二)落实“1333”,建立帮扶台账。全体教职工要针对每一位重点群体毕业生,严格落实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1333”机制,规范“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台账式管理,针对重点群体毕业生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 个有效岗位、 组织参与3 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及时跟进困难群体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做好帮扶推进记录。
(三)访企拓岗,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挖掘各类资源,利用学院学科专业优势,将促进毕业生就业作为学院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长期合作用人单位、行业优势企业和优秀校友资源的维护、开拓工作,持续访企拓岗,主动介绍和推荐就业岗位给未就业毕业生。及时组织未就业重点群体毕业生主动投递简历,积极参与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四)强化宣传,用好政策性岗位。各学院要用足用好政策性资源和各大招聘平台岗位信息,确保“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及征兵、军士直招信息宣传的精准性,做好对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引导。
四、工作安排
(一)明确联系及帮扶对象。2024年3月31日前由学生工作处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根据重点群体毕业生总数和各部门教职工人数拟定《2024届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联系帮扶分配表》(详见附件1),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指定联系帮扶对象并督促推进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二)开展联系及帮扶工作。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各部门专题研究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联系帮扶工作,部门领导除带头包干帮扶对象外,还要积极调动部门教师和企业资源帮助学生推荐就业岗位,对每个重点群体帮扶对象的就业动态和毕业去向进行实时关注,按月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重点学生就业帮扶登记表》(附件2)备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监督检查。
(三)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2024年9月30日前各部门将本年度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形成报告,并将重点群体联系帮扶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归档,学校将各部门联系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就业工作是民生工程,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国家重视、学校关注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毕业生就业联系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二)深入学生,重点帮扶。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动态和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
(三)积极宣传,确保公平。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学校的就业帮扶政策,确保应帮尽帮;同时,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每个毕业生得到有效帮扶。
(四)困难帮扶,真实有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1333”机制,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确保政策落地、服务落实,认真详细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联系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登记表,留下工作痕迹。
联 系 人:毕哓凤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2: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联系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登记表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