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办通【2024】2号)精神,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前后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明假期重点安全问题的教育提醒
(一)注意人身安全。各二级学院教育引导学生不要到缺少安全保障区域,不要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消费,特别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注意交通安全。各二级学院教育引导学生出门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道路交通情况,避开车流高峰。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行走注意来往车辆,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避免发生意外。
(三)注意饮食安全。各二级学院教育引导学生要到正规商店购买食品,留意商品标识,不买“三无”食品,要对食品“一闻二看三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饮食。少吃油炸、烟熏、烧烤食品。
(四)注意财物安全。各二级学院教育引导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特别在运动场所运动期间要先行安排好财物保管。不在宿舍留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以确保宿舍财产安全。拒绝不当得利,谨防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求职诈骗等。
(五)注意网络安全。各二级学院教育引导学生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六)注意假期安全。清明节即将到来,提醒学生向家人、辅导员(班主任)等报告假期去向和行程安排,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文明祭拜,谨防山火,平安度假。
二、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工作
(一)严格落实学生离校登记报告制度。学生清明节假期期间离校不返校住宿的,需在2024年4月3日17:00前在《学生离校去向信息登记表》登记,未成年学生需征求监护人意见。《学生离校去向信息登记表》以辅导员(班主任)为单位分校区交二级学院清明节假期值班人员保管备查并在学生工作群报告,值班结束后交二级学院指定专人留存。
(二)严格执行收假晚点名和班会制度。请各辅导员(班主任)于 2024年4月6日晚20:00前清点检查返校人数,将【XXX老师班会开展情况报告】图文并茂反馈至学生工作群;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7日将本学院班会开展情况(含5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图文并茂)、班会组织及巡查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203办公室。
(三)要加强未按时返校学生管理。对于未按时返校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未返校原因,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须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落实假期维稳值班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假期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学院学生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好。
(二)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纪律,按时签到、全天在校,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渠道通畅,遇突发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