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心理健康小卫士、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工作先进个人和心理工作优秀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小卫士
(一)评选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方式
推荐评审制
(三)评选流程
学生填写并报送《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小卫士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各二级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同各二级学院联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2.协助配合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危机,及时上报老师,制止学生极端行为,避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二、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一)评选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行政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方式
推荐评审制
(三)评选流程
各行政班级心理委员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各二级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同各二级学院联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2.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协助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深入班级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3.关注班级同学心理动态,按要求填报《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
4.注重心理技能学习,按要求参加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
三、心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全体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方式
推荐评审制
(三)评选流程
辅导员(班主任)教师报送《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各二级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同各二级学院联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入职满一年(2022年5月31日前入职),且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工作考核合格;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心理工作优秀集体
(一)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评选方式
申请择优制
(三)评选流程
各二级学院报送《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人员择优评选。
(四)评选要求
1.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根据二级学院情况积极开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材料提交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19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75709371@qq.com。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邮箱:1975709371@qq.com
联系地址:实训楼605办公室
附件 1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名额分配
2.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小卫士申请表
3.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
4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5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
6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