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微笑传递爱—城建最美笑容”照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8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师生以积极良好的心态面对生活,通过微笑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在人与人之间传递愉悦与友善,塑造积极心理品质,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5月8日世界微笑日为契机,开展2023年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之“微笑传递爱-城建最美笑容”照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温暖城建,2023正能量说

“微笑传递爱-城建最美笑容”照片征集评选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4日

评选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三、活动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四、活动要求

(一)内容要求:征集作品应充分贴近大学生生活,展示美好精神风貌,通过美好笑容传递愉悦与友善,帮助学生培育自尊自信,传播理性平和的积极心态。

(二)作品形式:征集作品应为人像笑容直采照片,也可为直采照片的手绘、临摹、创作作品(需附上原图),最终通过图片形式进行提交,可提交单张或系列作品,最多可提交3张图片,提交作品时需填写完整信息。

五、征集评选与奖项设置

(一)征集方式:本次活动分为教师与学生两个组别,有意参与的同学及老师在征集时间内提交《“微笑传递爱—城建最美笑容”照片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至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老师处。

(二)评选设置:活动征集阶段结束后,选取优秀作品进入线上评选,活动将于5月22日结算线上评选结果。

(三)奖项设置:活动设置城建最美笑容奖数名,城建最美笑容优秀奖数名,线上活动结束后,将于2023年5.25心理健康活动月表彰大会现场颁发奖品。

六、其他要求

(一)征集作品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歧视、污蔑传统民族文化、侵犯他人隐私等内容;

(二)征集作品需为报名者本人原创,学校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有以上情况,学校保留取消征集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学校对参加征集的作品有收藏、展览、宣传等权利。

附件:“微笑传递爱-城建最美笑容”照片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实训楼605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邮箱:1342604482@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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