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4

各二级学院: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办通【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前后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明假期重点安全问题的教育提醒

      为切实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职责,深入学生之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做好近期重点安全问题的教育提醒,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一)注意人身安全。提醒学生不要到缺少安全保障区域,不要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消费,特别注意避免误入传销组织。 

   (二)注意交通安全。假期期间,出门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道路交通情况,避开降雨高峰和车流高峰。同学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行走注意来往车辆,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避免发生意外。

   (三)注意饮食安全。要到正规商店购买食品,留意商品标识,不买“三无”食品。现在有很多食物、饮料含有大量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长期食用会危害健康,所以尽量要少吃。在进食前,要对食品“一闻二看三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饮食。少吃油炸、烟熏、烧烤食品,不仅没有营养,而且损害健康。

   (四)注意财物安全。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特别在运动场所运动期间要先行安排好财物保管。不在宿舍留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以确保宿舍财产安全。拒绝不当得利,谨防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求职诈骗等。

   (五)注意网络安全。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六)注意假期安全。清明节即将到来,提醒学生向家人、辅导员(班主任)等报告假期去向和行程安排,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文明祭拜,谨防山火,防溺水、防台、防汛及应对极端天气,平安度假。

      二、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假期去向,做好小北离校报备或《学生离校去向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存档备查;

   (二)假期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晚点名,清点检查返校人数,组织走访学生宿舍,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三)对于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未返校原因,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须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落实假期维稳值班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假期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学院学生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好。

   (二)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纪律,按时签到、全天在校,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渠道通畅,遇突发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联 人:王泽泉

      联系电话: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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