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和《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精神,通过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复核,学生工作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进行审核,拟确定李学楠等14311名同学(详见附件)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有效。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到2023年3月17日止),公示期内,如公示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异议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及书面材料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推荐上报。
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85881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