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使用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1

各二级学院: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将陆续于近期发放到位,为进一步强化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使用纪律的要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使用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线上班会或QQ、微信等班级群形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及省各类资助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会召开的情况需做好会议记录,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存档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要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各种名义扣发、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禁止安排学生平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禁止工作人员变相收取受助学生好处;严禁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的活动;禁止组织或纵容学生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挪用做班级聚餐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各二级学院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四、各二级学院应以本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五、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进行电话问谈或当面约谈,调查了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进行及时核查。

六、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学生投诉属实的,学校一律责成二级学院督促交回已发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取消相关学生今后的评奖评优资格,并报请学校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责任。      

此通知。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王泽泉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联系邮箱:1031072359@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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