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学生离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8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离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离校安排,现就做好学生离校前后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严格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生继续通过小北学生APP每日上报健康信息,自觉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流动,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要佩戴口罩,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要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安排,主动配合测温、亮码,积极承担个人防疫责任,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并如实向家长、辅导员(班主任)、医护人员讲清自己的情况及活动轨迹。

(二)做好学生返乡途中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回家途中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选择乘坐正规的交通工具,严禁边走边看手机,乘坐交通工具时,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身及他人的相关信息,以防上当受骗。离校返家学生须直接回家,与家人保持联系,并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返家信息。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远离远离兼职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禁止刷单,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牢记卡号和密码“不说”;短信验证码“不给”;不明网址链接“不点”;未经核实的“不信”;陌生网友加好友“不添加”;陌生二维码“不扫描”;陌生APP“不下载”;陌生账户“不转账”,不浏览不良网页。

(四)防溺水安全提示。教育引导学生为了自身安全,远离冰面,远离水库、远离池塘等水域,严禁到水塘、河流、水库等有水的地方游玩及到冰面上玩耍滑冰,严禁在危险水域附近逗留,不到封冻河道、水库水面玩耍、滑冰,严禁临近水域、骑行、玩耍,发现有人落水,一定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不冒然下水施救。

(五)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全面准确地掌握和了解每位学生的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就业困难、遭遇情感问题的学生关注,做好咨询疏导,防止意外事情发生。

(六)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舆情监控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强化学生政治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发展情况,聚焦时代主题,关注社会热点,培育家国情怀,增强责任担当。

(七)其他安全教育。冬季是火灾高发期,增强消防意识,撑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不得随意玩火,学会家用电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冬季用燃气、煤气、蜂窝煤做饭、取暖的家庭,要确保室内通风透气,严防煤气中毒。预防寒潮来袭,防范自然灾害,做好保暖措施,要严防“病从口入”,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身体健康。

二、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卫生及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后勤管理部门处理。

(二)学生应返尽返,暂未返乡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禁止擅自夜不归寝,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严禁攀爬围墙私自外出,严禁酗酒等,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者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性,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对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加以关切,积极帮助解决,扎实做好假期期间的学生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确保措施到位,严格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建立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为学生安全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及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务必要求每名学生在离校前填写《学生离校登记表》,在学生全部离校前,对每天离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和掌握。《学生离校登记表》纸质版原件由二级学院留存,复印件于2022年12月12日前报保卫处,并知会学生工作处。

       (四)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稳定措施和工作责任,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及时掌握学生安全稳定动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校园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如实报告。绝不允许隐情不报、急情缓报、大事小报、到时不报、漏报的误时误事行为,坚决杜绝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的事件发生。

 

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岗位

联系人:李老师

  话: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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