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2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精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班会时间

2022年12月4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班级要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22年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分会场,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连接同步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3日组织学生同步参与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未同步参与活动的班级,于2022年12月4日主题班会当晚组织学习并齐读《宪法晨读内容》,确保在校学生全覆盖,“宪法晨读”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宪法晨读内容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各班级进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载体,凸显实效。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社团活动、主题班会,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巩固成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及时宣传主题班会的好方法、好形式和好经验,不断总结成果和特色,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教育成果。       

请各辅导员(班主任)于2022年12月4日晚将【XXX老师班会开展情况报告】反馈至学生工作群;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5日将本学院班会开展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图文并茂)、班会组织及巡查情况、《附件4:各二级学院“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203办公室。

 系 人:李天宝

联系电话:0871-67985505

         附件1: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PPT 

        附件2:教育部 12 月 3 日“宪法晨读”活动安排 

        附件3:宪法晨读内容 

        附件4:各二级学院“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 

        附件5:《宪法伴我们成长》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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