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9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宣传全覆盖,阐释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教育广大师生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依据,也是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召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班会时间

    2022522

    三、班会地点

    教室或者其他场所

    四、班会形式

    各班级结合学生特点和专业特色,通过集中宣讲、视频观看、主题报告、主题演讲、案例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五、班会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要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推广宣传,各辅导员(班主任)可通过网盘链接地址下载“云南普法 每日一典”短视频进行观看学习。

   (二)自515日起至715日止,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为期两个月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汇总活动参与情况和答题人数电子版信息,于523日上午12时报学生工作处203办公室。

   (三)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百佳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即可参与竞答。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本主题班会的重大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巡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以系统思维聚合力,用系统方法谋全局,密切联合实际,精心组织与筹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教育活动形式,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

   (二)创新载体,凸显实效。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政治核心作用,发动班团干部积极参与,挖掘利用各种资源,把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创新活动载体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学生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开展班会活动。

   (三)加强宣传,巩固成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及时宣传主题班会的好方法、好形式和好经验 ,不断总结成果和特色,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教育成果。

    请各辅导员(班主任)于2022522日晚将【XXX老师班会开展情况报告】反馈至学生工作群;二级学院于2022523日将本学院班会开展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图文并茂)、班会组织及巡查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203办公室。

       联 人:陈美琳

       联系电话: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2518

 

 

©2000-2021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号:滇ICP备12000361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滇ICP备12000361号-1

备案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

电话:0871-67985516 0871-67985881

传真:0871-67985981

  • 官方微信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5/20 11: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