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度任务清单的通知》《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策划方案》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工作先进个人和心理工作优秀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一)评选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行政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方式

  推荐评审制

  (三)评选流程

  各行政班级心理委员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各二级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同各二级学院联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事件发生;

  2.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协助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深入班级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3.注重心理技能学习,按要求参加心理委员培训,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

  二、心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全体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方式

  推荐评审制

  (三)评选流程

  辅导员(班主任)教师报送《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各二级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同各二级学院联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入职满一年(2024年5月31日前入职),且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工作考核合格;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心理工作优秀集体

  (一)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评选方式

  申请择优制

  (三)评选流程

  各二级学院报送《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申请表》和事迹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人员择优评选。

  (四)评选要求

  1.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根据二级学院情况积极开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材料提交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23日17:00前报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622

  联系地址:实训楼605办公室

 

  附件:1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名额分配

       2.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

       3.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4.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

       5.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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